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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江门讯: 本月24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将受贿、挪用公款共达300多万元的“大贪”陈仕尧推上 了被告席。 据悉,陈仕尧原为江门市迅兴联合发展总公司的总经理。但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陈仕尧却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利 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和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1996年5月,他利用职务之便,强行从合作伙伴手中得到位于新会市杜阮镇某花园的29套住房和两个首层铺位 ,之后,他除了将其中的一套住房和两个铺位拿回公司处理外,将余下的28套住房交给下属公司全部出售,从中受贿213 万多元;1993年3月至1996年4月,他同样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明目张胆地挪用公款达92万多元归其个人营利 及给家人使用。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了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1998年8月,陈仕尧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他被逮捕 。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江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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