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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日电:扬州市中级法院今日上午开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郝景龙无期徒刑,郝景文死刑,两人均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 由镇江郝氏同胞兄弟一手策划的通过侵入银行电脑系统非法获取26万元的犯罪,被列为“全国首例利用计算机 盗窃银行巨款案”,成为1998年中国十大罪案之一,引起法学界、犯罪学界、金融界和计算机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研讨。 扬州中级法院于去年12月22日即以盗窃罪一审判处二人死刑。在上诉期间,郝景龙向省高级法院检举揭发其 弟郝景文另6起重大犯罪事实,同时请求对自己从轻发落。省高院依照有关程序撤销扬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扬州中 院于今年11月8日开庭重审了这起罕见的智能犯罪案件。经查证,郝景龙的检举部分属实,系属重大立功表现,遂改作上述 宣判。(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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