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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讯:强制学生投保何时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1日 13:40 长江日报

  一个孩子在学校里投保后溺水而亡,家长要求理赔时却得不到赔偿。记者为此三下新洲采访,却由此揭开了武汉新洲 区教委强制学生投保的内幕---

  淹死的孩子“漏保”撞开强制学生投保冰山一角

  武汉新洲区和平乡陈新富的孩子在学校里投保后溺水而亡,家长要求理赔时却得不到赔偿。原来,学校收了保费却没 有为其投保。对此,学校表示退20元保费了事,家长据理力争。12月6日,和平乡教委给陈新富打了一张1800元的欠 条,作为对其死去孩子的“赞助”。

  1998年秋季开学,曹田中心小学三年级学生陈化德在学校里交了20元的平安保险费,保险期为一年。今年5月 29日,陈溺水而亡。家长在悲痛之余想到了这笔保费,以此要求到保险公司理赔。按照孩子所投的保额,他们应该得到30 00元的赔偿。而这时,曹田小学却拿不出陈化德的保单。

  和平乡教委负责人对此作出解释:陈化德“漏保”之事,学校有难处,家长也有责任。学校的难处在于区教委对和平 乡教委下达了完成70%学生投保的任务。上面虽说是按自愿的原则进行,但规定的任务必须得完成。因此,乡教委只好采取 “先统一收费,再个别退保”的办法:各校所有学生在秋季开学时先将保费和学杂费一齐交到学校,如确因家庭困难要求退保 的,在全校学生费用交齐后再退款。事实上,钱交上来后,要求退保的学生并不多。3年来,和平乡教委都完成了70%的学 生投保任务。

  这位负责人回忆,当初收保费时,陈化德不愿意交,但一人不交,可能就会有更多的学生不交,也势必会影响整个学 校投保任务的完成。陈在学校做工作后交了保费。在交钱后,其家长未向学校提出退保,也未向学校索取保单,以致于学校认 为学生有可能退保而导致“漏保”,因而家长也有一定责任。

  12月6日,和平乡教委赞助性地给陈新富的家长打了一张1800元的欠条。

  任务分解利益分成

  李集中心中学连续4年获“超任务奖”

  记者说明:和平乡“先统一收费,再个别退保”的做法尽管看起来是“学生出自自愿”,但实质上自愿已成为强制。 记者循此展开采访,挖掘出了一个在强制学生投保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请看--

  在新洲区教委要求学生“自愿”保险的工作中,李集中心中学连续4年获得了“超任务奖”。其采取的办法是:任务 分解、利益分成。

  该校负责收取学生保费的李主任介绍,要求学生投保,学校是按照上面的指示来办的,即要求该校完成投保率80% 以上。

  李集中心中学连续4年都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李主任的解释是,因为该校是镇教委的窗口学校,必须带头完成。为此 他们克服了一些困难,1996年,有60个孩子因家境贫寒而辍学,教师为让孩子们不失学,亲自上门将他们接回课堂。后 来交保费时,学校又强迫这些贫困孩子中的一部分交了保费。

  今年,李集中心中学大大超额完成了任务,全校学生投保率为93%。李主任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前不久镇教委开具给 该校缴纳学生保费的收据和一份各班级交纳保费明细表。该校1210名学生,1120名学生投了保,总共收缴保费224 00元。按照“超任务等级不同,获奖比例不一样”的办法,今年李集中学应获“超任务奖”22400元×6%=1344 元。

  李主任的“经验”:连续4年获“超任务奖”,是因为任务都分到了各年级、各班。这笔“超任务奖”也将按照3% 或4%的比例分给保费收得好的班主任和年级主任。

  他还透露,每年秋季开学,区教委将收学生保费的“指标”下给各乡镇教委,乡镇教委再布置给各学校。保费一级一 级往上交,由区教委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按比例将“利益”返还给区教委,区教委再一级一级返下来。各级返还的比例 是多少,谁得了大头,李主任也说不清楚。

  汪集镇一小学校长说:

  非常反感强制学生投保,无奈--

  记者说明:在新洲区,像李集中心中学这样克服种种困难,连续4年获得“超任务奖”的学校究竟有多少?因采访的 时间关系和可以想象的采访难度,记者未能完全弄清楚。只是在采访过程中,通过和一小学校长交流,又揭开了强制学生投保 中的一层内幕--

  学生投保率达不到75%,教师就不保险提起强制学生保险,新洲区汪集镇宝龙经管区一小学校长十分反感。但苦于 上面下达了完成75%的任务,又担心影响了教师们的医疗保险,无奈,每年都只好一次次地伸手向学生们要保费。

  该校长反映,汪集镇26所小学、4所中学都搞了保险。与此同时,教师也都参加了保险,每位每年保费100元, 险种为“平安险”和“附加住院医疗险”。

  这位校长介绍,收取学生保费,汪集镇教委有一专人负责,为鼓励学校收保费,镇教委定期打进度表,在大会、小会 上通报。镇教委曾对各校负责人说:收取学生保费,一方面是解决学生的问题;另一方面还是想解决教师们的特殊情况。如果 学生保险达不到75%,保险公司就不答应教师保险。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学生人数多,有利可图,教师保险这一块利不大, 只有确保学生投保率,才同意办教师保险。因此,各学校都加大力度,4年来,宝龙经管区5所小学都完成了任务。

  据了解,该区教师每人每年都有一笔医疗费,由教委统一管着。但因医疗费总额太少,所以主要用于解决那些体弱多 病教师的医疗问题,而大多数教师的医疗往往得不到保障。老师们认为,说不定什么时候得个病,参加了保险,既可得到教委 发的医疗费,又可向保险公司理赔,很是划算。因此大多教师都愿意参保。

  “他们从学生手中拿走了1000多万!”

  记者说明:将教师保险和学生保险绑在一起,可见有关机构的“良苦用心”。那么,在新洲,学生保险的面究竟有多 大?政府职能部门又怎么看?为此,记者采访了新洲区法制办负责人--

  新洲区法制办负责人认为:

  保险公司和教委联合开展学生保险业务,是一种违法行为;

  强制学生投保,实质是增加农民负担;

  屡禁不止,根子在利益驱动12月13日,记者就新洲区教委强制学生投保一事采访了新洲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陈幼 华。陈主任认为:教委、学校搞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强制学生投保,实质是增加农民负担;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 驱动。

  区政府法制办也曾接到过多起此类投诉。陈主任认为,保险公司和区教委联合开展学生保险,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 属违法行为。依据《保险法》和《义务教育法》,教育部门直接从学生中收取保费、开展保险业务,其执法主体不合法。即使 是保险公司委托进行也无效,因为委托必须有法律授权,但这两部法中都未对此作明确规定。

  陈主任还当着记者的面算了一笔账:以1998年计,全区有19.47万中小学生,按平均75%的投保率计算, 全区有14.6万多学生投保,每人20元(城关学生30元),每年就有300多万,4年共计1200万。“1000多 万哪!硬是从学生手中拿走了!”陈主任一声长叹。

  他进而分析,这19.47万多学生中,有16.92万是农村的学生。强制学生保险,实质上是增加了农民负担。

  这位负责人介绍,为制止区教委强制学生投保,新洲区委区政府曾多次作出努力。1996年11月9日,原新洲县 委、县政府发文,要求原新洲县教委停止学生保险,清退学生保费,并将强制学生保险列为农民负担重点整改对象。1997 年5月,时任县长的刘维堂在全县落实农村政策工作会上,点名批评原县教委强制学生投保,要求立即停收。与此同时,省教 委在省人大的监督下,撤销了两个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生中开展人身保险的规定,并进行了整改。

  这位负责人认为,4年来,区委、区政府多次要求区教委整改无效,根子就在于利益驱动。因为收上来的学生保费, 保险公司按比例返还给区教委,区教委再利益分成;同时又以牺牲学生的利益来换取教师保险。这些都与教委、学校的职能背 道而驰。记者雷祖兵实习生陈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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