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天津日报 > 新闻报道
 


官司真稀奇 法人告法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2日 16:44 天津日报

  本报讯:上海消息日前,上海南市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奇的官司:上海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胡 某状告本公司,要求给付拖欠自己的工资款12928元。这一“自己告自己”的举动,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一番议论。

  胡某诉称,他从1997年4月开始,担任该酒店总经理。1998年3月起,酒店经营一路下滑,无法正常发放员 工工资报酬,他本人也无法按月领取工资,致使生活发生困难,为此要求酒店给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此案虽已被受理,但法院有人提出,作为酒店的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胡某与酒店是否形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这涉及到他是否可以状告该酒店。上海市高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邦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董事未必是股东,因此, 董事作为管理者,也可以与酒店形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胡某作为自然人,状告的是酒店这一法人,因此,他可以提起诉讼。 但不管怎样,作为该酒店的法定代表人,胡某得对自己的起诉代表酒店应诉。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天津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