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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昨天,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兴建“法轮寺”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永礼被依法判处有 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被处罚金10万元。 王永礼是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村普通的农民。1997年9月间,他以“亚洲太平洋经济发展公司”的名义,在河 北省涞水县骗刻了公章9枚。1998年1月至11月间,王以该公司总代理的身份,虚构在房山区岳各庄乡修建法轮寺森林 公园旅游开发区项目,先后骗得中外园林设计总公司北京分公司、河北省农民赵某人民币共计14.5万元;1998年1月 间,王又骗得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信任,与该集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编造工程需要开工启动费,骗得该集团10万 元。所得赃款均被王挥霍一空。今年6月17日王被抓获归案。 (刘玉民肖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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