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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位法学教授调查:外科最易发生医疗纠纷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3日 16:08 长江日报

  湖北省农工民主党一法学教授日前提交给湖北省政协一份关于处理医疗纠纷的报告。报告透露:外科最易发生医疗纠 纷,其次是内科,第三为妇产科和儿科。

  报告在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说,医疗纠纷的多少与医疗风险的大小成正比。外科手术多,且创伤外科、脑外科占大多数 ,危重病人多,风险很大。另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患心脑血管病的越来越多,死亡率增高,因此内科的风险也越来 越大。妇产科由于关系到母婴平安,医疗纠纷发生率也较高。另外,医院的级别越高,发生的纠纷也越多。因为医院级别越高 ,接收的危重、疑难病人越多,风险越大。

  报告还提到,1990年至1997年我省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共18起,其中技术事故14起,责任事故4起。技术 事故高于责任事故,说明大多数医务人员忠于职守。但随着近年医疗设备大量增加,诊疗手段逐渐物化,医生对仪器的依赖性 增高,忽视了临床基本功的磨练和诊疗常规制度的落实。

  因此,医疗条件的改善,不等于医疗质量的提高。医院提高医疗质量是减少事故和纠纷的关键。

  医疗事故并未看涨 专家分析个中原委

  我省医疗纠纷逐年上升,但其中属医疗事故的并不多。这一结论是一位法学教授在调查走访了许多医院和卫生管理部 门后得出的。

  这份报告显示:1990年我省上访的医疗纠纷29起,1996年增至106起,1997年达到154起,今年 已有122起。但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医疗事故的,1990年仅2起,1997年也只有5起。

  报告中说,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都呈增长趋势来看,说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是比较公正的。

  这位教授调查后认为,目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还是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成,难免形成“自家人断自家官司” 的印象,所以患者常对鉴定结果仍持怀疑态度,要求复议。

  该教授认为,用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医疗纠纷,部分条款已明显滞后,有些内容与《 民法通则》抵触。要尽快确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解决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适用问题。记者 邱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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