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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四只鸭子并刺伤主人的曾明友,经四川省荣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日前被荣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 000元,赔偿医疗费1171元。 现年43岁的曾明友系荣县正安乡太平寺村9组农民,曾因盗窃被两次判刑,可他仍不悔改,再操偷鸡摸狗之旧业。 他白天在家睡大觉,晚上到东家去抓一只鸡、西家去逮只兔,搞得四邻不安。今年10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他又窜到邻村刁 某家偷出4只鸭子,被刁某发现追出屋将其抓获,他当即用匕首刺伤刁某后逃跑,闻声赶来的村民堵住了他的去路,并将他扭 送到公安机关。 (倪念富 郭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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