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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披露陈清泉受贿案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4日 22:20 羊城晚报

  本报讯:最近,中共广州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了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兼市地铁实业有限公 司董事长陈清泉受贿案,广州市检察院已对陈清泉立案侦查。昨天下午,记者就陈清泉案有关问题及广州地铁一号线工程质量 情况,采访了市纪委有关负责人。

  从市纪委调查的情况看,陈清泉涉嫌于1997年4月至1999年2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款达人民币50多 万元,同时,他还存在其它以权谋私问题。今年8月19日,市纪委对陈清泉的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8月23日,陈清泉 被免去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11月30日,市纪委决定给予陈清泉开除党籍处分,报市委审批。

  陈清泉受贿案是市纪委、监察局多年来查处的级别较高的案件。早在今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就不断收到人民群众对 陈清泉问题的举报,市纪委即派员对来信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查,并将初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了汇报。市 领导对陈清泉一案极为重视,指示要对陈清泉的问题一查到底,并把陈清泉调离地铁总公司。办案人员较快地促使陈清泉坦白 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市纪委还澄清,广州地铁一号线工程的质量与陈清泉案并无必然的联系。广州地铁一号线工程质量是有保证的,是可 以放心的。广州地铁是安全的地铁,更是设备、技术先进的地铁。

  (朱荣?史纪宣余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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