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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罪名 两样的判罚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5日 02:46 江淮晨报

  晨报讯:近日,马鞍山市向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两被告人同犯抢劫罪却被判处了不同的刑罚。被告人申仕进被 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另一被告人申仕兵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人申仕进、申仕兵于1993年1月1日下午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操刀抢劫了郭某。

  1999年9月17日,被告人申仕兵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走进了巢湖市公安局银屏派出所投案自首,并退出了所得赃 款6300元。而被告人申仕进却妄想躲过追捕,然而北京市公安局在清查外来人口时,了解到申仕进系马鞍山市在逃案犯, 遂将其抓捕归案。

  向山区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根据两被告人的实际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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