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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滨海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马发平、杨朝珍、杨朝 兰有期徒刑一年半、一年和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一万元和一万元。 马发平与妻子杨朝珍、妻妹杨朝兰均系云南马关县人。今年7月,经龙某提议,马与妻子、妻妹合谋作假嫁人骗 钱;并在龙某、陶某(均在逃)的带领下来到滨海坎南乡三庄村,杨朝珍以8360元“卖”给姜某为妻;杨朝兰以9600 元“卖”给庄某为妻。龙、陶、马三人共得钱17960元。9月初,马又来欲将妻子、妻妹带回时被抓获。 (玉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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