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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女士离婚 制作网页讨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7日 10:37 商务早报

  早报讯:(记者陈娟)昨日适逢周日,一位李女士来到成都市某网吧要求工作人员为她制作一个网页,她要在网上向 前夫讨回自己孩子应得的抚养费。

  据李女士自己介绍,她名叫李丽,在成都市某企业从事会计工作。自1998年6月她与丈夫离婚至今已有一年半时 间,她前夫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她分文的生活费及女儿的抚养费,所以她要建立一个网页向前夫追讨自己和孩子应得的钱 款。

  记者见到,工作人员为李丽制作的网页上并没有李丽个人的详细资料,倒是李丽前夫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及其亲戚们的住址全都清清楚楚地公布在了因特网上,前夫所欠李丽母女俩的生活费共计3750元更是一目了然。

  当记者询问李丽制作这个有关前夫个人情况的网页的目的时,她感慨地说:“我的工作较好,收入也不错,自己完全 有能力抚养女儿。但我认为,他应该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应该完成法院判定给他的义务,虽然他对孩子不能尽到言传身教 的义务,但在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上我决不让步。我要像雷纳特一样用社会舆论来保护离婚女性的权利。”

  据悉,李丽公布前夫的个人资料,在因特网上追讨离婚抚养费的动机缘于报上的一则新闻:今年51岁的雷纳特·希 奥里欧女士与丈夫离婚后,前夫丢下她和两个孩子不管,让他们自己面对沉重的债务。于是她建立了一个“反对二流子家庭组 织”,召集与她处境相同的女性相互支持,在因特网上公布前夫的个人资料,让上网的人们都知道那些不负责任的男人们所欠 的抚养费,利用舆论力量上网追讨回离婚抚养费。

  随后,记者拨通了李丽前夫的电话,问他对李丽这一举动有何看法。他很激动地说:“我是欠她们母女俩生活费,但 又不是不给,这么久她都没有找我要了,现在突然在因特网上公布我的资料,侵犯了我的名誉和隐私,我要上法院告她!”随 即他挂断了电话。据成都市妇联有关人员说:近年来,造成单亲家庭及儿童贫困现象的原因之一就包括许多离婚的男性不按照 法庭的规定向他们的配偶及孩子支付抚养费,许多妇女也就此忍气吞声。在国外,已有许多离婚女性组织起来以因特网作为武 器,向那些不支付抚养费的男子发起挑战。但从法律上来讲,李丽这种上网公布前夫个人资料的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 行为呢?四川省华楚律师事务所石红阳律师称:此种侵权问题要与抚养费问题分开来看。如果李丽上网公布的是只涉及抚养费 问题的男方个人信息,这不算侵权。如超出此范围,就要视情节轻重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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