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南方都市报 > 新闻报道 |
本报讯:汕头市华新城小学生吕焕森溺死水塘事件(本报11月18、19日曾作报道)有了处理结果,经协商调解 ,死者父母日前获得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一次性补偿2.5万元人民币。溺水事件发生后,广东博尔律师事务所为死者家属提 供法律援助,并委派两名律师调查取证。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也委托律师与其接洽,双方律师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经过多 次协商调解,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吕焕森父母与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协议书,领取了2.5万元补偿金后,放弃追究后者 的民事责任。(林灵)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南方都市报 > 新闻报道 |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