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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盲院长”案昨日重审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9日 06:2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运城12月28日电:(记者刘建林)被山西省高院发回重审的轰动全国的“三盲院长”姚晓红一案今天在运城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姚晓红,男,41岁,小学文化,曾是绛县供销社一名固定工,调到县法院开车后,以工代干当上了办公室主任,1 995年担任副院长。在姚担任法院办公室主任和副院长期间,随意非法拘禁、严刑拷打、报复伤害干部群众、贪污挪用公款 成了常事。当地百姓把姚晓红称为“活阎王”。又因其虽小学文化却号称大专、虽为法官却不懂法不学法、对群众乱发淫威对 领导卑躬屈膝的流氓手段,而被冠以“三盲院长”。本报等多家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了他的恶劣行径。

  今年7月7日至9日,运城地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报复伤害、贪污、挪用公款四项罪名提起公诉,运城中院公开审 理了姚晓红、田东林等绛县法院的6名工作人员。8月11日,运城中院以贪污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姚晓红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姚晓红等提出上诉,附带民事的原告也 认为判决有误。公诉机关运城检察分院则以部分事实使用法律不当提起抗诉。11月2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今天的重审从上午8∶30开始。在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项质证中,姚晓红如一审一样,对每一条证据基本上 逐条否定。被告人赵五、刘俊峰当庭否定了案件侦查阶段就报复伤害赵竞喻、赵新民犯罪事实所做的部分询问笔录。

  公诉机关的重审起诉书除撤销了非法拘禁李小锁的指控事实外,其余指控事实和诉讼请求与一审基本一致。

  约有10多家媒体的记者和100多名当地群众、当事人亲属旁听了今天的庭审。

  中午休庭时,记者在运城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被访群众多数对姚被判无期尚未终审期间还能“保外就医”和原判部 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重审理由表示难以理解,同时对能否客观公正量刑持观望态度。

  截至记者发稿,法庭审理仍在加班进行中。本报将继续关注审理进展,及时做出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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