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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殴人事件引起市民关注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9日 10:13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晓亮 通讯员陈骥报道 11月29日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起殴人事件半个月来成为当地群众街谈 巷议的焦点。被殴者田红星通过《楚天都市报》公开指出民警李涛是殴人疑凶;而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却证实,11月28日 夜轮值了通宵“110”接警班的李涛,在次日事件发生时正在单位宿舍睡觉!李涛称自己无端受辱,已于12月9日向法院 递交诉状,状告《楚天都市报》和田红星侵犯自己名誉权。12月15日,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11月29日中午,湖北省司法厅干部田红星在武汉市八一路搭乘572路公共汽车回家时,因衣服被车门夹破,向 售票员黄艳提出赔偿时发生纷争。两人在拉扯中,黄艳的衣服被撕破,头发被扯下一绺。两人纠缠至虎泉车站附近后,黄与田 一起去补衣服,行至附近一洗衣店门前时,突然冲出两个青年男子对田一顿暴打,田挣脱到一公话亭报警,被紧追上来的这两 个青年夺下了话筒,接着被他们打昏在地……

  12月4日,《楚天都市报》一版以《省司法厅干部田红星悲愤投诉——我心中的保护神被他玷污》为题,对此事作 了报道。田红星在投诉中称,他从昏迷中醒来后,来到洪山公安分局珞南派出所报案时,突然发现打人凶手之一在眼前一晃, 接着又从该所墙上贴着的照片中认出其中的二级警司李涛,就是从其眼前晃过去的凶手。

  这则报道还附有湖北省司法厅办公室致《楚天都市报》的公函,函中称:“……公安队伍是纯洁的,竟出现像李某这 样的害群之马,损害了公安人员的形象,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这则报道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愤慨,他们纷纷要求有关部门严惩“害群之马”。

  湖北省、武汉市两级公安机关对此事极为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证实:民警李涛11月28日晚在派出所值“ 110”通宵接警班,先后7次出警,11月29日上午9时许交班后就一直在派出所寝室睡觉,至下午3时许起来工作。种 种证据都排除了李涛在打人现场的嫌疑。

  因害怕被单位处理而一口咬定田红星是被乘客殴打的黄艳,经公安机关耐心询问,直到12月6日凌晨才道出是自己 要司机停车后向其丈夫盛海忠发的传呼。

  盛海忠接到“我在虎泉出事,请速来,黄艳”、“黄艳小姐被人打伤,请速到”的呼机留言后,即邀了同事殷建军赶 到虎泉车站,对田红星进行了殴打。盛海忠看了4号的《楚天都市报》后极为惊讶,并因自己的行为使得民警背上黑锅而感到 极为不安,他几次来到洪山公安局门口,均“因害怕爱人黄艳被单位处罚”而没了勇气。在其岳父的劝说下,12月6日上午 ,他与殷建军一起到洪山公安分局说明了情况。他们承认打了田红星,而且“出手还比较重”,还说田红星没有还手。

  12月7日,公安机关通过当地多家新闻媒体通报了调查结果。12月9日,田红星仍通过《楚天都市报》,指着殷 建军和李涛的照片发誓:“这两个人我绝对不会认错”,但他在事发后曾对有关方面的人士说过“也不排除有误”。

  9日下午,盛海忠、殷建军在接受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语气十分肯定:“有人说我们替公安局背了黑锅,是替罪羊 ,真是莫名其妙,瞎说!”

  据悉,湖北省司法厅已于12月9日上午派厅办公室主任刘友江到洪山公安分局说明情况:田红星继续在报纸上发表 其意见,司法厅领导层不知道。作为受害人,他可以找公安机关反映问题,省司法厅不再就此事接待记者;司法厅给《楚天都 市报》出具的公函,是三名省司法厅干部的个人行为。刘就此函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对民警李涛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 了歉意。

  另据悉,民警李涛已于同日向武昌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状告楚天都市报和田红星侵犯其名誉权。12月15日,法 院已经立案受理,本报将予以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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