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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丑闻再拘一人 三人被正式起诉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3日 12:3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香港消息:苹果日报贿警一案的其中1名记者及两名警务处人员前 日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诉,并于东区法院提 堂,3人暂时不用答辩,获准以现金保 释外出,案件押后3个星期再审。另外,廉署前天下午再拘捕一名警察通讯员, 怀 疑他与该案有关。

  3名被告分别为:刘江群,47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记者;杨启兴,46 岁,高级警察通讯员;曾炳霖,51岁 ,警察通讯员。

  刘江群暂被控以两项罪名,指他于1997年年中至1999年11月期间 ,串谋他人分别向杨启兴及曾炳霖每月 支付8000元及4000元,以换取警方调查的资料。  

  杨启兴及曾炳霖各暂被控以一项非法收受利益罪名,分别指他们于1999 年11月29日及1999年10月, 接受刘8000元及4000元。  

  苹果日报代表律师向上诉庭取得禁制令,暂时禁止廉署使用日前在报馆取走 的文件,直至苹果日报要求搁置搜查令 的聆讯有结果为止。  

  代表苹果日报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表示,这是为了"捍卫新闻自由",而代 表廉署的高级刑事检控专员莫卫德则反 驳,廉署本来就有搜集证据调查的权力,有关聆讯将会妨碍廉署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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