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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3日消息:被法学界称为98年中国十大罪案之一的全国首例利用计算机盗窃银行巨款案,昨天上午二审 宣判。主犯之一郝景文维持原判判处死刑,其哥哥郝景龙因检举郝景文其他重大犯罪事实被免于死刑。 郝氏兄弟为镇江市人,哥哥郝景龙原是工商银行镇江市分行职员,曾在工行扬州分行参加过业务培训,对工行计 算机系统和扬州工行营业网点情况十分熟悉。弟弟郝景文为无业人员。去年8月,两人分别用假名在扬州市工行某储蓄所开设 了1 6个活期存折,一个多月后,弟弟郝景文潜入该储蓄所,安装了哥哥郝景龙制作的计算机侵入装置,郝景龙操作侵入装 置向1 6个帐户各转入4万5千元共计72万元。随后,两人分别在8家储蓄网点提取现金26万。案发后20天,两人相 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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