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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打进隐私禁区 消费者忍无可忍誓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30日 02:08 天府早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凌冰)眼下,“无孔不入”的广告商连出奇招,千方百计收集市民的传呼号、手机号、住宅电话 ,然后不容你推辞就单方面广而告之。然而昨(29)日,成都市民李先生却以广告商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而欲讨说法。

  据李先生介绍,昨日上午,他收到一个传呼,回过去后对方的答话令他一头雾水:“你是李先生吗?我们是××房地 产公司售楼部的,听说你要买房,我们向你推荐。”李先生大惑,自己刚买传呼不久,平时也少与人交往,对方咋知道自己的 传呼号并准确地叫出自己的姓氏?对方称传呼号得来的方式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能否谈成这笔生意。

  据李先生称,以前他也遭遇过一些公司拨打他的手机,推销产品。一次两次倒罢了,长此以往,李先生感到气愤,昨 日他终于忍无可忍,以房地产广告商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而欲讨说法,同时他怀疑传呼台与广告商有“勾结”,“暴露”了自己 的传呼号,如果情况属实,他还将向传呼台讨说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拨打李先生传呼的房地产公司售楼部负责人,对方称,该售楼部得知市民的电话渠道多种多样,或许 是市民自己以前留下的,或许是从其朋友处获悉的,但这位负责人并不认为这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足不出户,享受全方 位服务,何乐而不为?”

  李先生所入传呼台的负责人称,传呼台是为用户资料保密的,因为这是个人的隐私范围,要查用户资料,必须持公安 部门的介绍信,一般不会泄露用户资料。?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红阳认为:手机号、传呼号、宅电均是个人隐私的一个部分,广告商无视别人的隐私权, 利用市民的手机号、传呼号、宅电作广告是一种侵权行为,市民有权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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