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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某厂的何先生向本报“新闻110”投诉:2日凌晨1点我在南京长途汽车站下车寻找住宿之处时,一马自达车 主“热情”地向我推荐了位于石鼓路上的碧丽宫大酒店,还主动开马自达送我去。一进门服务员就连拉带拽地把我“请”进包 厢,两位小姐端来一杯茶、两杯饮料、两个放了几片西瓜桔瓣的果盘。坐了一会儿我感觉这地方不对劲,起身结账。两小姐却 从外面拿来几个空酒杯,说也是她们喝的,要我付700元。我刚提出异议,当即围上来4男2女对我辱骂,我掏出手机报了 警,却被他们拳打脚踢至昏迷后摔在马路上。幸亏石鼓路派出所干警及时把我送医院急救,才不致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4日上午,石鼓路派出所王所长通报记者,经过两天的侦查,碧丽宫宰客伤人确属事实。派出所作出处罚决定: 一,碧丽宫赔偿何先生医疗费2200元;二,对打人的直接责任者周某某等治安处罚;三,对碧丽宫处以5000元罚款, 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李建文 陈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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