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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发生在锡城南亚桌球室的非法拘禁案现已有了结果。十二月一日,南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三名案犯进行 了一审判决,案犯周某、夏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案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晚八时许,周 某、夏某和王某在同乡吕某(外逃)的纠集下,在锡城红珊瑚歌舞厅门口,以被害人周某某的姐夫欠债、要求被害人 交出其姐夫住址为由,对他进行殴打。之后,周某、夏某和王某又将被害人劫持到南亚桌球室,竟然搬出“坐老虎凳”和开水 烫等私刑殴打、折磨他。夏某等人又强迫被害人写了一张欠吕某一千元的欠条,并让他捺了血手印。夏某等人还逼迫被害人打 电话让人送来了一百元钱。九月四日凌晨,被害人在答应当日上午交付五百元钱给夏某等人后方获自由。九月四日上午九时, 夏某等三人到锡城金城桥附近 取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木子)新闻线索提供者: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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