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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受累官司辍学三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9日 17:51 羊城晚报

  "路路"是个只有12岁的女孩,却因贫辍学三年。

  三年来,她不仅要侍候卧床的母亲,还要自学小学课程;不仅要种菜帮补家用,还要奔波申诉冤情……

  她的不幸,缘于母亲被违章货车撞成重伤后,法院未能及时执行赔偿判决……

  母遇车祸己遭恐吓,赔款难拿辍学在家

  路路曾经从不幸中走出---

  1987年5月,广东翁源县二轻制衣厂女工黄桂华抱回一个O形脚弃婴。因是路边捡的,便唤作"路路"。在 黄桂华的呵护下,路路的脚部残疾很快治愈,并提前上了小学,生活平静而快乐。

  谁料,灾难不期而至--

  1996年4月13日6时许,黄桂华被一辆违章抢道的大货车撞伤,医院诊断为:脑挫伤、颅底骨折等。当天 ,翁源县交警大队查明肇事者是陈永平,肇事车辆是陈永平开班车的父亲从县水泥厂买的---但尚未过户。交警大队认定由 陈永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后的八个月里,黄桂华光医疗费就花了五万多元,陈永平只出了32119元就不愿继续赔付了。路路家变得 一贫如洗,全靠举债度日。上小学五年级的路路被迫辍学,当时年仅九岁。

  1996年12月10日,翁源县公安局作出鉴定:黄桂华属四级伤残,已失去部分生活能力。陈永平在法定的 15日内未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1997年1月22日,县交警大队主持达成调解协议,陈永平同意赔偿黄桂华医 疗费等共计152535元。

  路路笑了,以为很快就可以拿到钱重返学堂。孰料,陈永平根本不把协议当回事,四个月内竟分文未付。不仅如 此,路路还接到恐吓电话:"我开的是公家的班车,对小孩下手又不用自己掏钱……"

  路路家走投无路,决定状告陈永平。陈父听后哈哈大笑:就怕你们不告,法院我有人。

  三作鉴定风云突变,二次开庭换了法官

  1997年5月26日,黄桂华向翁源县法院起诉。县法院让本院法医对黄桂华又做了一次伤残鉴定。

  6月19日,翁源县法院正式开庭。审判长当庭宣读了县法院法医技术室对黄桂华的伤残鉴定:黄桂华伤残等级 维持县公安局鉴定结论四级不变。陈永平当庭未提出异议。而8月中旬,路路看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医来给妈妈做了第 三次伤残鉴定。

  10月15日,县法院第二次开庭,新换上了审判员陈联平。庭上,法官宣读了韶关市中院法医作出的黄桂华七 级伤残鉴定。路路家人当即质疑:县公安局、县法院不是都已作出四级伤残的鉴定了吗,怎么又冒出个中院的七级伤残鉴定来 ?且伤残等级一下子差了三级?

  休庭后,路路家人以审判员陈联平和被告陈永平是同乡为由,申请让陈联平回避,未被接纳。

  当年10月24日,翁源县法院根据韶关市中院的伤残鉴定书作出一审判决:陈永平应向黄桂华赔付10075 9元;陈永平之父及县水泥厂对陈永平到时不足赔付部分承担垫付责任。

  此间,因爸爸外出打工,路路每天都得忙乎十五六个小时,用稚嫩的肩膀独自挑起家庭的重担,用本该写作文的 小手写起申诉书。

  去年2月18日,韶关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判决虽下疑云陡生,保险被领惊诧莫名

  判决虽下,路路家却疑云陡生--

  第一,翁源县法院首次开庭时宣读了该院法医作出的"黄桂华四级伤残"的鉴定,路路家人和律师都看过这份鉴 定,该院1997年10月23日的合议庭评议笔录也有"经本院法医技术室鉴定,黄桂华的伤情为四级伤残"的记录,就连 该院的审理报告也写道:本院法医技术室鉴定为四级伤残。奇怪的是,案卷里现存的县法院的鉴定却未评定黄的伤残等级,只 确认了医疗费--是否有人调换了鉴定?

  第二,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判决书均写明:陈永平在一审时向韶关市中院申请重新鉴定原告伤残等级; 翁源县法院的合议庭评议笔录也表明:陈永平是向韶关市中院申请重新鉴定的。而案卷里现存的陈永平的申请重新鉴定书却是 写给县法院的--是否偷梁换柱了?翁源县法院最终没有采用县公安局和本院的鉴定,而采纳了市中院的鉴定作为判决依据, 又是否合适?

  尽管路路总觉得判决不公,她还是盼着早日执行,家里实在太需要钱了。而二审判决下达月余,陈永平仍未支付 赔偿。去年3月30日,路路家只得让律师写了一份申请执行书,送往县法院执行庭。

  去年4月6日,陈永平手持从法院民庭取走的黄桂华的药费单据,从保险公司领走了5.3万多元保险赔付金。 要知道,这五万多元药费单据是路路家出于信任交给县法院的,希望法院藉此领出保险赔付金以充抵陈永平的赔付款--法院 完全可以而且应该这么做。

  路路和家人惊诧之余,只得寄希望于法院将保险赔付金追回。4月24日,路路家递交了第二份申请执行书。但 执行庭仅追回1.5万元,还不够路路家垫付的药费。

  两份申请突然不见,两个答复让人心寒

  接下来,路路又耳闻目睹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

  去年6月26日,路路家人在法院被告知3月30日写的那份申请执行书在执行庭不翼而飞:申请书被民庭法官 陈联平拿走了,陈联平说不用强制执行,陈永平会送钱来。路路家人遂质问陈联平,陈大怒:"谁拿了?你不懂就别装懂,给 我滚出去!"

  后来,路路家人再去追问,执行庭人员便坚称只有一份申请执行书,就是4月24日交的那份。然而,他们出示 的4月24日的申请执行书还是露了馅儿:签名根本不是路路家人签的。路路家人火了:为什么我们交的申请执行书第一份不 见了,第二份又被"调包"?!

  去年9月10日,路路家人问县法院执行庭:陈家有车有房,为何不查封?一副庭长答:"那辆车不值多少钱, 陈永平要靠它谋生,不能查封。查封了车,陈永平就容易犯罪。"

  1998年的最后一天,黄桂华病重入院。路路和家人赶到执行庭反映了陈永平刚花1.8万元更换车头的情况 ,请求强制执行。一执行庭人员说:"你们自己把车扣过来,我们找不到。执行错了,你们要负赔偿责任。"路路家又请求按 判决让县水泥厂垫付赔款,却被告知"还是让第一被告赔"。

  三年未结苦盼执结,三年失学梦想复学

  眼下,黄桂华的病情已经恶化,而小路路连冬衣都买不起,大冷天还光脚穿一双别人送的凉拖鞋。路路在申诉信 里写道:为了要回"救命钱",我成天到有关部门求助,甚至向人下跪,为什么三年了还是难以执行,至今离执结还差4.1 万元……真的,我做梦都在攒钱复学啊!本报记者李宜航 实习生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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