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知假买假:王海京城遭创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2日 09:22 华声报

  以打假闻名的王海8月10日在京城遭受小创,他提出的双倍索赔的诉讼请求未获法院支持,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 天对王海状告华联商厦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华联商厦退还王海购货款2万余元。

  这桩案件涉及两位原告,一位是北京青年王骞,他于1998年2月17日在华联商厦购买TL-200型电话台灯 12个,总价6072元,当天他将电话台灯送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是内外线路、连接方式、耐热项 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且电话无入网标志。此后王海也在华联商厦购买了这种电话台灯20个,价款20240元,两 人以商品欺诈为由将华联商厦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一审法院于1998年11月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对此不合格产品 华联商厦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不符合双倍返还的规定,因此判决华联商厦退还二原告购货款。

  王骞和王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一中院,经过重审,一中院昨天对二原告作出了不同的判决。法院认为,华联出售 的台灯电话不符合国家标准,属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产品之列,华联商厦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按照消法49条之规定, 王骞要求双倍返还的理由是正当的,因此判令华联双倍赔偿王骞购货款12144元。但是王海是得知有关部门对电话台灯的 检测结果之后才专购买的,随后要求商家双倍赔偿,按照消法规定,此法保护的是为生活消费购物的消费者,王海知假买假不 属此列,因此对王海双倍索赔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判决结果,王海深感意外,他认为法院认定他是得知检测结果之后才专购买假货没有依据,他准备向高院提起申 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宿迟说,对于“王海打假”,有关专家、消协、法院人员曾多次进行研讨,最后确定 对“知假买假”者和“疑假买假”者应区分对待,“知假买假”者不被认为是为生活消费购物的消费者,所以不在“消法”保 护范围之内。

  (《北京晚报》)




相关报道: 王海知假买假 昨日京城受创
相关报道: 打假英雄王海开始主持央视经济节目
相关报道: 王海打假唐山受挫

相关专题:王海专题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华声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