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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货款“动脑筋” 拘禁人质触刑律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3日 10:30 检察日报

  日前,因追回欠债而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梅某、王某、马某,被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住海安县古贲乡贲集村的犯罪嫌疑人梅某向东台市卢某销售鸡蛋,总货款达7万余元,卢某未能按期还款,梅 某多次追要未果。6月14日,梅某获悉卢某当天要到海安运鸡蛋,遂纠集马某、王某租车在328国道胡集附近守候。当日 下午6时许,梅某等三人在胡集收费站东侧将卢某运鸡蛋的卡车骗停下,将卢某挟持到自己的车上,并将运鸡蛋车及鸡蛋扣押 。梅某等三人先后将卢某看押在海安镇新丰村、古贲乡贲集村、海安镇新宁小区等地,并将卢某带往上海看押9天。其间,马 某、王某分别用绳子捆绑卢某双手和双脚,以防卢某逃跑。检察机关认为梅某等三人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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