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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隐匿财产 中山法院奖举报者五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6日 13:15 广州日报

  本报中山讯(记者黄建华、通讯员徐业恒)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奖一名举报债务人隐匿财产的公民,并将 五万多元的奖金送到其手中。这是中山市中院实行承诺对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者予以重奖制度以来,发出的首笔奖金 。

  今年1月,中山市中院受理中山市石岐城市信用社申请执行中山市花岗石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其 借款228万元一案。中山市中院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向法院申报财产。被执行人谎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 使本案无法执行。今年3月30日,中山市中院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了赖账者,敦促其迅速履行义务。4月初,一市民向中山市 中院举报,反映被执行人中山市建筑工程公司隐匿财产,正为其名下位于中山市起湾的一块工地办理转让更名手续,并提供了 国土部门对该土地的划拨函号。接报后,中山市中院迅速派员与国土部门联系,对该块土地产权进行核查,证实举报内容属实 。之后,依法对该块土地进行查封,并变卖处理得款174万多元,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中山市中院依照规定,奖励523 95元给这位举报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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