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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女律师涉骗同居富婆400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19日 13:43 广州日报

  本报香港电:家底不俗的中年富婆失意情场却遇上豪爽女律师,一拍即合共赋同居,富婆甘愿为“好朋友”付出钱财 ,虽然怀疑对方盗取百万元财产偿还大耳窿债项,也不愿举报毁其前程,惜两人同床异梦,“好朋友”疑再次出蛊惑骗财,富 婆被骗四百万元后,落得分手下场,还须对簿公堂。案件前日于区院开审。

  案中五十岁富婆吴小味于1993年和前男友发生物业争拗,经朋友介绍下认识在律师行工作的41岁被告吴瑞恩, 吴小味表示自此和被告相交甚欢,其中一次两人和友人于晚饭后卡拉OK直落。此后,两人常一起居住,还不约而同申请移民 加拿大。

  但至1997年1月两人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富婆突然接到银行经理来电,指被告讹称她在内地需钱周转,要求银行 将107万元转到指定户口。富婆即时质问被告,被告承认户口原来是澳门叠马仔大耳窿户口。3个月后被告又作反,向富婆 称大凌集团主席张志诚需款300万元,张答应3个月后还息30万元。但1997年3月,被告向事主说张要求将限期延长 3个月,并交了3张共360多万元期票作抵押。事主向张查问,获悉原来张已连本带利还款330万元给被告,而3张期票 原来并非张所签发。被告否认共3项讹骗及盗窃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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