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羊城晚报 > 新闻报道
 


贪污巨额公款 非法拘禁他人 “三盲”院长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0日 20:04 羊城晚报

  

  山西消息:被群众称为“三盲”(法盲、文盲、流氓)院长的山西绛县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贪污和非法拘禁一案 ,8月18日上午在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决。姚晓红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 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元。绛县法院安峪法庭原庭长田东林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绛 县法院经济审判庭原副庭长魏文焕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另外判决姚晓红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王兰香、张 大新、赵新民等11人直接经济损失3842元和照相机、录音机等物品。

  运城中院认为,姚晓红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收入不计账,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公款16. 75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拒不认罪、退赃,情节严重。姚晓红、田东林、魏文焕身为国家人员,滥用职权 ,动辄殴打他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武建中 王伟峰)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羊城晚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