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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三本报讯 (记者 马辉 实习生 杨波)青山区烟草专卖局检查中暂扣的违禁卷烟,不仅要退还,还要向不 法烟贩赔礼道歉。青山区法院这个一审判决,16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打板子”。 今年3月8日,武汉市烟草专卖局青山分局工作人员到该区钢花红兵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违禁、无专卖 标志的香烟,遂暂扣了各类香烟共16条,总价值953元,并发出了暂扣通知单。 4月1日,红兵副食店周红兵向青山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暂扣通知、返还香烟或退款953元并赔礼道歉。青 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副食店胜诉。市烟草专卖局青山分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法院于7月20日开庭公审此案 ,认为原审法院判决部分欠妥,于本月16日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撤销青山区法院一审中有关市烟草专卖局青山分局返还香烟 或退款953元并赔礼道歉的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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