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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电 8月20日,如皋法院决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黄亚梅实施司法拘留15天。 1990年2月,柳建军、黄亚梅夫妇将生下3天的女婴送给徐冬标夫妇收养,几天后徐冬标又将女婴转给范迪 文夫妇收养。1997年暑假,范迪文夫妇带养女到生父母家玩,但此后柳建军就不许他们将养女带回。当年12月为收养关 系两家打起了官司,最终法院确认收养关系无效。范迪文夫妇又起诉柳建军、黄亚梅,要求返还垫付的抚育费、教育费,法院 于今年5月作出判决,被告柳建军、黄亚梅返还上述费用1.4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柳建军外出,黄亚梅被法院多次传唤 拒不到庭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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