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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织一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05:28 中国青年报

  开篇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今年6月28日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据今年“两会 ”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透露,1998年1至10月,全国发生刑事案件达152.6万件。

  8月1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刑庭组织了少年犯家长回访座谈会。根据他们的统计,该区每年总数为四五 百件的刑事案件中,有10%为未成年人犯罪,即每年未成年人发生刑事案件四五十件。6月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布 后,房山法院敏锐地认识到该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他们改变过去实行多年的单独回访少年犯家长的做法,从 7月开始,他们每月举行一次少年犯家长回访座谈会,目的是让家长们互相交流帮助孩子走出犯罪阴影的体会。

  以下是这次会上少年犯家长和法官们以案说法的部分内容。

  老师,请别判我“死刑”

  因共同作案,同时被判以缓刑的两名16岁少年,只为老师的一句话,踏上截然相反的人生道路,这仅仅是不公 平吗?

  8月19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的部分未成年人犯(缓刑)“家长回访座谈会”上,两位母亲讲述了 自己孩子的遭遇。

  王林、李森,两个孩子是好朋友。去年暑假,偶然认识了一个22岁的青年,一来二去,也就熟了。一天晚上, 这个青年说:“近来真是无聊,不如咱们去搞辆摩托车骑着玩玩,可刺激了。”两个孩子一听有新鲜玩艺,也没多加思考,就 慨然应允。于是乘着夜深无人,这个青年伙同几个16岁的男孩撬开了一辆摩托,风驰电擎而去。王林、李森没有把车带回家 ,也没有告诉家长这次“刺激”的经历。一直到案发,两人才意识到“玩了火”,家长一时也蒙住了,但一切都太迟了。

  法院依法量刑,考虑他们的无知和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施以缓刑。判决下达时,王林已被一所高中录取, 而李森则就读于某中专。

  当判决书分别送达学校时,众生哗然。两个孩子戴上了沉重的心理枷锁,他们还能抬起头吗?

  一日,李森的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推心置腹地谈心,最后说:“李森,别泄气,好好吸取教训,你还可以成为 有用的人才。但你的情况特殊,所以我更要严格对待你,经常和你爸妈交流情况……”谈话后,班主任又和李森的父母多次详 谈。在老师的鼓励下,李森心存感激认真继续着学业。

  相比之下,王林的遭遇就可怜得多。他的班主任将他单独喊到教室外说:“你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反正你已有污 点,将来也不能考大学。”老师的话可谓当头一棒,他大哭着回家,再也不愿去学校,整日呆坐在家中。他的母亲悲切地说: “学校虽然没有开除他,可老师的话无疑判了他‘死刑’,他再也不愿读书。”

  据统计,房山区法院每年未成年人刑事犯中有70%都判了缓刑。刑庭彭庭长说:“他们有权利继续读书,但大 部分学校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说犯了校规都要开除,更别说犯罪。但未成年人犯罪大都出于无知冲动,只要教育得好,就可能 一辈子不会再触犯法律。我们每年都要为此和学校交涉,磨破嘴皮。”

  今年6月28日通过、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 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多年从事少年犯审判工作的房山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蒲延红说:“被判以缓刑的未成年人心里充满了悔恨,也极度 脆弱,学校如何教育管理是决定他们今后道路的关键。学生犯罪,学校也必须承担部分管理疏忽上的责任,而且在如何预防重 新犯罪方面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这些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第六章有具体的规定。”

  值得欣慰的是,房山法院领导已派专人解决王林的入学问题,他再次踏入校门已指日可待。

  (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不送达:法官的无奈之举

  一位家长说,他的孩子至今仍感谢北京房山法院的叔叔,没有将起诉书和判决书直接送达学校,这样才使得他能 继续平静地学习。因为许多像他一样的失足少年,在判决书下达当日就被学校开除了。

  依据法律程序,起诉书、判决书都要由法院送达被告人单位。刑庭彭庭长说:“该程序针对的对象笼统,没有将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区别开来,这是否不利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罪犯不受歧视?”许多家长也对此心存疑惑。

  座谈会上,法官们说:“在保障法律公正的基础上,‘不送达’的措施实在是无奈之举,是为了避免学生被校方 开除。根据以往经验,多数时候,判决书和开除通知单都会同时到达学生手中。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双重伤害,容易产生悲观绝 望情绪,不利于以后教育。”

  家长也有同感。一位父亲苦笑着说,审判前,学校还保证接收孩子,可判决书一到,孩子就被开除了。

  “作为我们的学生,校方应该有知情权。”有些校长提出自己的想法,“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开除吧,受社会 谴责;不开除吧,一来我们没有多余的力量管教,二来也怕影响其他学生。”

  法律规定,罪犯的刑事处罚结果必须记入档案,笔者问:“为了不影响以后升学,是否可以不记入档案或到一定 时候取消?”

  房山法院研究室佟主任说,档案还是要录的。尽管要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但他们毕竟犯了罪,必须为此付出代 价。否则,和正常学生相比,有失公允。

  该法院研究室的同志说,“送达”、“立档”都只是形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学校、社会要改变 观念,不要用“有色眼镜”看他们。相信他们经过教育改造,仍能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中专、技校学生为何犯罪的多

  “不能说是‘温床’,但确实存在师资、管理诸多方面问题。”针对中专、技校、职高生为什么犯罪的多,北京 市教育局职教处负责人说。

  据统计,北京市共有职业教育学校440多所(包括中专、技校)。每年共有二三十万初中毕业生入校学习。1 998年,职业教育学生与普通高中生比例为6.5∶4.5。

  北京房山法院研究室根据房山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分布情况分析:“由于招生生源处于劣势,中专、技校、职 高的学生难以管理。加之学校条件有限,不可能采取‘封闭式’教育,学生和社会接触广泛,更易沾染不良习气。”

  去年,房山区三名女中专生,平均年龄16岁,其中一名女生谈论到社会上有些人靠打劫发了财,于是突发奇想 ,她们当即购买两把砍刀,持刀抢劫了5间女生宿舍的24名学生,抢得人民币350余元。

  法官们说:“这类学校的管理不够严格,给学生太多宽松和自由。”房山区某中专一年级男生,刚考入学校不久 就先后4次拿着水果刀、木棍,单独或伙同他人到学生宿舍索要财物,寻衅闹事。法院在他居住的村里调查,发现他平时表现 较好。据他自己供认,他在考入该校后,不思进取,贪图享乐,才走上犯罪道路。

  北京市教育局职教处负责人针对中专、技校生没有就业压力等说法指出,现在学校不包分配了,学生还是有一定 压力。但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明显不足的情况是存在的,尤其是高素质的专业老师不足。比如烹调专业聘来讲课的许多厨师很 会做菜,却不会教书。而且有些技校本身档次低,对学生要求不高,学生也很松懈,尤其在毕业实习时是问题“多发期”。

  该负责人接着说,职业教育是必要的,而且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和经济挂得紧,指向性强,如服务行业。这些专 门人才还是很受欢迎的,像德、美、英等西方国家的职业教育就很发达。

  在谈到中专、技校、职高的法制教育时,该负责人说,这些学校都设置了法律常识课,但具体效果如何,却很难 下结论。要推进学校品德教育,关键在于加强思想工作的实效性。

专题撰稿 实习生 姜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