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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也得还钱--筠连县政府欠款案被执行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05:32 中国青年报

  四川筠连县政府曾两次向泸州市一农村信用社借款200万元,用于新区建设。信用社连续四年催收贷款无果, 不得不告上法庭。泸州中级法院在判决筠连县政府还钱后,判决得不到执行。今年6月2日该院执行组依法向该案的被告筠连 县县长送达“传票”,在宣传讲解有关法律义务之后,执行组也讲了自己的权利:有权在县政府大门和县长小车上贴封条。6 月12日筠连县政府终于还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