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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住豪宅 老翁睡车棚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15:2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8月19日,海安县法院审结因八旬老人无房居住而引起的赡养纠纷案,判决被告王茂东(长子)、 王茂芝(次子)每月分别给付原告王宜林生活费60元和40元,并各半负担原告的生病治疗、护理、善后事宜及有关费用; 被告王茂芝安排一间住房给原告使用,第三人王桂玲(长孙女)每月给付原告住房费20元。

  87岁的王宜林,系海安县海安镇闸东村5组农民。1955年王老汉之妻因病早逝,他没日没夜地干,既当爹 来又做娘,终将子女一手拉扯大,并嫁娶成家另居。两个儿子又先后为老汉生下三个孙子,孙辈都很争气,目前分别在建筑、 邮电、外资行业赚大钱。近年来,两个儿子先后翻建了豪华楼宅,长孙女王桂玲也在翻建房屋,以致老汉的居住、生活均无着 落。王老汉被迫住到村委会的车棚内,把破塑料袋撕开作毯席地而睡。(钱军周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