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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长接待日笑话多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6日 15:44 成都商报

  本报讯:在检察系统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笑话:一孕妇看见 检察院的招牌,没有丝毫犹豫,径直走了进去。当接待人员问她 前来反映何事时,孕妇一脸迷惑:“你们不是检察院吗,我就是 来做身体检查的。”随着检务公开,如今市民对检察职能的认识 有所提高,像这样的笑话是越来越少了。但记者昨日随访市检察 院的检察长接待日时获悉:由于有些市民对判决一知半解,无效 申诉仍不少。

  昨天是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接待日,离接待时间还有30分钟, 5名申诉群众已等侯在接待室门前。“我通过十几年的调查,发 现有人就是侵占了我的财产。”这是一名西昌铁路局的干部。可 就是这么一个有文化的男子也拿着一个无法进入检察程序的民事 案来找检察长。他告别人侵占他的房产。可案件进入二审时,他 自己在法院撤案。法院因此下达了有关裁定。“检察院提起抗诉 只能对已判决的民事行政案子提抗。你若还不服,可以向法院重 新起诉。”接待人员和颜悦色地告诉他正确的依法办事的途径。 到上午12时30分,共接待了14名群众。但令人遗憾的是,像这种 当场被明确答复不具抗诉条件的就有4起。

  负责接待的副检察长刘勤称,由于一些市民对司法程序缺乏 了解,导致无效申诉增加。而一些机关的接待人员解释不细,说 法不一,加之当事人的感情因素,极易产生出许多“老上访”。 他指出,有关人员要据理据法,严肃指出一些老上访的问题,维 护司法严肃,以便腾出时间来处理一些疑难、复杂的申诉。(记 者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