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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盲院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09:05 华声报

  被当地百姓称为“活阎王”的山西绛县原法院副院长姚晓红终于结束了为非作歹的生涯。山西省运城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判处姚晓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41岁的姚晓红被称为文盲、法盲、流氓“三盲”院长,曾任绛县法院办公室主任,1995年起任副院长 。期间,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对群众任意打骂,制造了数起命案、无数冤案,把法院变成了群众愤恨的“阎王殿”。

  被告人姚晓红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 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6. 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