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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就业所办失业证乱收费与顾客发生纠纷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7日 11:32 成都商报

  前日上午,家住成华区杨柳北支路的刘飞向本报反映,她1 9日到保和乡就业所办理失业证,工作人员共收取了她100元的登 记费、工本费,且发票是一张在大街上随处都能买到的普通“收 据”。但据她了解,办理失业证只需要1.2元的工本费,工作人 员应给她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用发票。

  刘飞就此咨询了成华区劳动就业局,得到的答复是:“办理 失业证只需交1.2元的工本费,就业所的收费显然不合理。”既 然如此,为什么就业所要收100元呢?就业所工作人员是这样向 她解释的:“按乡上的规定,凡是从外地迁户口到此地的,都是 收取100元,如果你觉得不合理,我们可以退给你。”

  刘飞认为,如果不提出质疑,岂不白白多交了90多元?她当 即向就业所索赔8000元,但遭到拒绝。

  前日下午,保和乡就业所所长周锡贵一见记者就大倒苦水: 我们就业所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吃饭全靠自己,所属10多个 企业垮得只有几个。对于多收费我们也是迫不得已。他们从外地 迁到这里,增加了我们的负担。就连去买失业证打的都是我们自 己掏钱。为了补偿开支,我们请示了有关领导,决定多收一点费 用,收据里的登记费就是这笔钱。”接着他又说:“我们知道这 是违规收费,但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也要吃饭。实际上在成都 的小城镇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有的乡还收得更多。现在,我们准 备退还多收的费用。”对于收据,周所长是这样解释的:“正规 发票用完了。”

  昨日,保和乡分管就业所的副乡长赵永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刚刚上任,对就业所以前的收费并不知道,直到刘飞投诉才 知道此事。目前,我们已作出了处理决定:凡是多收的费用,一 律无条件退还;停止乱收费。”成华区劳动就业局姚副局长也明 确表示:“根据物价部门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失业人员 办理失业证时只收取1.2元的工本费。同时,也根本没有外地迁 入户口者要多收费这一规定。”

  那么,刘飞索赔是否合理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鼎立律师事务 所成安律师。成律师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 批准和物价局审核,并应出具正式收据,否则就是乱收费,对多 收的费用应予以退还。至于刘的其它要求,则于法无据。(本报 记者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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