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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非法同居引发的官司增多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30日 09:11 中新社

  (香港中国通讯社广州八月二十九日电)同居在内地已成为一种并不鲜见的社会现象,一些青年人甚至认为只同居不 结婚是一种新潮、浪漫,但情侣成怨偶的事例不断发生。近年来,广州因非法同居引发的官司增多,甚至发生恶性刑事事件。

  一名叫阿傅的女子数年前从郁南来到广州一间酒家打工,认识了到这里吃饭的亚培。亚培隐瞒自已的婚姻事实,向阿 傅展开了热烈追求,不久阿傅生下儿子阿希,孩子出生证父亲一栏写着亚培的名字,如今已经七岁的阿希读小学一年级。去年 三月一日,亚培因心脏病突发死亡,留下八十万元巨额遗产。阿傅充当阿希的代理人,将亚培的法定继承人母亲、妻子及四名 婚生子女告上法庭,称阿希有权继承遗产,要求被告返还给阿希十万元,还出示了写有亚培是阿希父亲的证明档案和阿傅与亚 培的合影。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认为,阿傅提供的全部是间接证据,原告要求继承遗产,必须证明他与死者间存在血缘关系。但 是,由于亚培已经死亡,无法做亲子监定。阿傅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往后的日子艰难。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致使一些当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猜忌,甚至因爱成恨演绎出暴力事件。三十 六岁的张素四年前从湖南湘潭来广州打工,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做生意的同乡冯先生,两人很快如膝似胶并同居。两年前,两人 开始为感情和经济问题经常争吵甚至打架,张素怀恨在心。去年四月二日,张素乘冯熟睡之机,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杯硫酸朝他 头上、身上泼去,致使冯面部、身体多处烧伤,左眼失明,经法医监定属重伤。受害人至今已花去了五万余元。张素因犯故意 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同时被判赔偿冯先生医疗等费十三万元。

  有关方面指出,非法同居易酿苦果,并引致社会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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