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贪侯俊杰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31日 04:57 中新社

  中新社乌鲁木齐八月三十日电: (杨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原兵团 棉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博乐农垦边贸通联公司经理侯俊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日,侯俊杰代表通联公司与情妇刘某签订了一份代购棉花合同,先后给刘汇款一千二百六十四点三 八万元。刘某仅向通联公司提供了四百六十一点五五万元的货物,欠账八百一十二点八二万元。

  一九九七年九月,侯俊杰到博乐以合账为名,将通联公司的账拆毁,取走所有原始凭证,将刘某的欠据全部藏匿于家 中,利用种种手段,侵吞公款七百九十八点三五万元,为刘某基本上抹平了未还的八百一十二万多元欠款。

  侯俊杰还将兵团棉麻公司付给农二师棉麻公司的五十万元款借给刘某做羊毛生意。

  农五师中院认为,侯俊杰犯有贪污、挪用巨额公款罪,数罪并罚,作了上述判决。被告提出上诉。

  兵团司法界有关人士透露,侯俊杰一案迄今为止是兵团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最大的案件,侯俊杰堪称兵团第一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中新社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