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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春专讯:7月31日,吉林省长春市再次发生银行运钞人员手枪走火击毙市民事件,这是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内发生的第二起银行运钞人员所持枪支击中他人事件。 6月1日,长春发生震惊全国的某银行运钞员枪击交警致一死一伤事件,这起事件刚刚审结一周后,此类事件再次发 生。这次事件发生在7月31日下午3时20分,长春市工商行青年路储蓄所门前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内。子弹穿过车前挡风玻 璃,击中正与人说话的一三三厂公安处副处长杨传海,杨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击中杨传海的是一把“五四”式手枪,为工商行铁北办事处经警赵宇所持。案发当日,赵曾在出事前饮过酒, 然后与另外一同事及司机3人开着面包车到青年路储蓄所取款。司机下车乘凉,赵宇独留车中摆弄枪支,随后就发生上述事件 。事发后,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初步认定为走火事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的7月28日8时许,长春市还发生过一起某银行运钞车保卫员王某所挎冲锋枪走火、致自身重伤的事件。王某 经肺部、肝脏修复手术才保住性命,所幸未击中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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