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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房山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姜宏国被判刑1年,事情的起因仅仅因为一首歌。 去年11月5日晚,姜宏国等人来到房山区燕山东风红宝石歌厅唱歌。其间,他们要求同在歌厅唱歌的朱某的女友一 起唱一首歌,遭到朱某的拒绝,为此,引起姜某不满。当晚11时许,当朱某及其女友离开歌厅时,姜宏国等人尾随至歌厅外 ,用木棍及拳脚将朱某打伤,造成朱某左肩胛骨骨折、左第5后肋斜行骨折,右小指末节缺残,后姜被抓获归案。(肖海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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