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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组织卖淫者被处极刑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17日 18:12 扬子晚报

  苏州电:9月16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赴常熟市将组织卖淫 犯徐明祥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罪犯徐明祥于1998年8、9月间与顾某(已判刑)合谋,先后招募女青年肖某等4人及幼女朱某等2人,由 徐犯与她们签订“合同”,规定每人每天向其缴纳管理费50元,并以各种方式胁迫6人在其管理的歌舞厅包厢、宿舍、洗头 房及按摩室等处向嫖客卖淫数十次,收取“管理费”人民币1万余元。如卖淫女不服从其安排,还会遭到殴打、体罚。 (江 坚 陈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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