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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备忘录”令珠海一贪官被判刑十六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2日 21:58 中新社

  中新社广州九月二日电 (朱香山)索要“回扣”竟然签订“备忘录”,利令智昏的原珠海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陈子元,日前被珠海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加上挪用公款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去年七月,珠海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珠海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陈子元涉嫌受贿一百多万元人民币 。举报材料中的行贿人李某很快被秘密传讯到检察院。李供认:在与珠海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合作开发二万平方米住宅项目中, 陈子元多次索要回扣,李为了尽快承揽该项目,分三次送给陈子元人民币一百六十二万多元。

  这是珠海建市以来查获的首宗一次性索贿数额超过一百万元的案件。

  据称,现年五十四岁的陈子元担任珠海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八年来,独断专横,公司的大小事情都由他个人说了 算。加上临近退休,陈子元便萌发了趁机捞一把的心理。就在与李某商订合作开发“海莲山庄”的同时,利欲熏心的陈子元多 次向李某提出索要回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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