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羊城晚报 > 新闻报道
 


收养弃婴被罚款,没钱就要交孩子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21日 17:32 羊城晚报


小彭萃8月4日与养母分离的刹那,突然咬
住了养母的衣服不松口,她不愿意离开妈妈


小彭萃被送到敬老院,与过去不同的是,她的
头上梳了个“冲天炮”。她说想妈妈想回家

  

  四川的彭先忠夫妇捡了个被弃女婴,养到三岁时当地计生办说彭家无计划收养女婴,决定征收其计划外怀孕费、生育 费6840元。彭先忠夫妇想不通于是拒交罚款。法院到彭家强制执行,哭喊着不愿离开的彭萃被送到福利机构。——本报《 焦点新闻》版有关收养弃婴彭萃的报道反响热烈,许多读者来电来函问道:“这样机械执行对孩子是不是太残忍了?”

  就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及民政局的有关人士。他们都认为强行将彭萃与彭先忠夫妇分离,不利孩子 身心健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李启欣还认为,不应该要彭家交“计生”罚款……

  机械执行,孩子受罪

  彭家收养弃婴被罚的报道牵动人心,不少读者来电来函说看法

  已有一个儿子的彭先忠夫妇,在四川成都开皮鞋铺期间在楼道里捡了一个刚满月的被弃女婴,把女婴养到三岁时,夫 妇俩结束在成都的生意回到四川新都县龙桥镇。谁知没过几天,龙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说彭家未办理收养手续,无计划收养一 女婴,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决定征收彭先忠夫妇计划外怀孕费、生育费6840元。彭先忠夫妇想不通,为什么做了 好事还要被罚?于是不交罚款。龙桥镇计生办到新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8月4日,法院到彭家强制执行,哭喊着不愿 离开妈妈的彭萃被送到县民政局的福利机构。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若60天后仍找不到彭萃的亲生父母,经审查彭先忠夫 妇符合收养条件,彭家才可按程序办理收养手续——8月8日,本报《焦点新闻》版有关收养弃婴彭萃的报道《非法收养,留 不住三载母女情深》,在读者中引起热烈反应,许多读者来电来函询问或加以评议:

  ——“就算非得等到彭萃的亲生父母在规定的时间仍未出现后,彭先忠夫妇才能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是否能灵活一点 ,先将彭萃暂放在彭家寄养,若没人认领再补办养领手续,这样对孩子就不那么残忍了”;

  ——“交了罚款,是否表明有关部门承认了彭家收养弃婴成为事实,那么彭家就应该领回弃婴彭萃”;

  湖北荆州市粤桂公路货运信息部的李邦仁,则托人打电话给本报,请本报代与彭先忠夫妇联系,他要为彭先忠夫妇交 那6000多元的罚款。日前从成都传来消息,已有一位广东人替彭先忠夫妇交了罚款。为此,记者就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 法律界及民政局的有关人士,并采访了已将捐款送到彭先忠手中的那位广东人。

  8月23日,一笔7000元的现款由四川成都电视台记者转到了新都县彭先忠的手中:“这钱是广东一位好心人送 给您的。”彭先忠接过它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次日彭先忠便到新都县法院缴交了6840元计划外怀孕费、生育费和250 元执行费。

  寄款的好心人是广东揭西县某公司经理温先生(请读者原谅,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温先生在广东看了《 羊城晚报》焦点新闻版关于彭萃与养父母分离的报道后,彻夜难眠:“那撕心裂肺的哭喊,那死死咬着养母衣衫不愿分开的情 景一直让我心酸。”他百思不得其解:三年前彭先忠夫妇在楼道里拾到这个被父母遗弃的婴儿,含辛茹苦将她抚养了三年,做 了好事却没好报;再说,孩子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弃在街头,现在又被强行与养父母生离,这对孩子太不公平了,于是就产生 了要帮彭先忠夫妇缴交罚款领回孩子的念头,妻子也赞成他的想法。

  广州市民政局有关人士说:等待其亲生父母认领期间  彭萃暂放彭家,有利身心健康

  记者在采访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谢志棠时问道:“很多人不理解,彭家在楼道里拾捡弃婴并抚养长大, 却被认为不合法。若再碰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谢志棠首先引用了今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 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他说,彭家当时抱养的是非福 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不符合收养条件;以后彭家应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从福利机构领养彭萃。

  类似彭家的这种已有子女又抱养非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的情况,广州市也不少。有些群众把拾养非福利机构抚养 的弃婴当作做善事,这也是形成大量私下抱养弃婴的原因。谢志棠说,拾到弃婴或发现弃婴后,均应及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由公安机关送往儿童福利院。

  记者问在公告60天内,其亲生父母未来认领之前,是否可以将彭萃暂放彭家?谢处长认为孩子放在彭家暂时助 养,待60天后其亲生父母若不来认领,再按《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办收养手续,对其健康、成长都有好处。

  中山大学一法学教授说  带走彭萃就不应罚款  既然不承认彭家领养合法,那彭家也就不存在“超生”问题

  记者还采访了中山大学原法政学院院长兼法律学系系主任、法学教授李启欣,他谈到:鉴于这对夫妇收养的是弃 婴,而且他们在知道自己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以后,已正在等待补办收养彭萃的手续,应该给予法律补救。彭黄夫妇捡回弃 婴收养是出于保护生命的善良愿望、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和道德良知。对弃婴来说,他最大的人权是生存权,正是这对夫妇保 护了彭萃的生存权,使其生命得以延续。在所有寄养和收养的程序中,任何部门所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幸福, 必须考虑到对儿童的愿望和感情。

  在谈到“60天公告期限内,孩子的去留问题”时,李启欣认为,从儿童的最大利益着想,孩子应该暂留在彭家 。

  记者问:“不少读者表示不理解,既然计生部门是以超生罚款的,彭家后来也交了,为什么还不能将孩子领回来 ;这笔款罚得对吗?”李启欣的看法是,既然小彭萃被带走,交给了民政部门,彭家就不存在“超生”问题,60天后,彭家 再办手续从福利机构领养就是合法的了,就不应该要彭交“计生”罚款,而且彭家夫妇有证据证明彭萃确是当年捡回的弃婴, 《收养法》规定的处罚是对遗弃婴儿的人,而不是对捡回并保护弃婴的人。反之,既然交了罚款,就意味着计生部门承认了彭 黄夫妇超生,承认彭家有包括彭萃在内的两个孩子,根据当时计生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理由(彭拒交罚款),此时就应该让 彭萃回到养父母身边。

  广州法制局钟副局长说  强制执行搞错对象  被罚的不应是孩子,将彭萃带走明显不当

  广州市法制局副局长钟至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事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行政法律关系,即 计划生育,另一个是民事法律关系,即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不能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而且,收养人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她说,本案处理和执行的是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问题。从计生角度看,计生部门是依法履行其职责的。因为收养 人的行为不具备合法性,收养人有子女,同时违反了计划生育,计生部门作出罚款处理,而当事人拒不执行,才依法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并无不妥。但法院在执行时将两个法律关系混淆了,搞错了执行对象,执行对象应该是被罚款人,并非孩子。被罚 款人拒不交款时,可从其工资、生意帐户中强行划拨,或拍卖其财产等。法院在执行计划生育罚款处理时将孩子抱走明显不当 。

  怎样执行,她认为有一个情与法的关系。民事行为很强调情、理、法。触犯刑律是无情可说的,这是民事行为与 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区别。因此,该收养关系如果通过法律程序,一旦确认无效,执行时首先要从情的角度去考虑,因为 彭先忠夫妇与彭萃已是一种事实的收养关系,处理时首先要考虑社会的负面影响,其次要考虑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这就是 “情”。因此,在确认收养关系无效之日起,公告60日内,其亲生父母不作认领之前,孩子应暂由收养人继续抚养至公告期 满为止,然后视情况决定,孩子交给谁抚养。

  彭家交了罚款,并不意味着收养孩子就合法有效了,上述已说了这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罚款是对计生而言,罚 了款,是否可领回孩子,应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小彭萃被送到敬老院  交了罚款当地民政局仍不允许彭家把彭萃领走

  彭萃被送到当地敬老院交给敬老院的康婆婆照顾。成都商报的一篇报道说,小彭萃刚到敬老院的一个星期里,常 独自呆在角落哭着要妈妈、爸爸、哥哥,现在小彭萃已跟康婆婆形影不离。彭先忠曾六七次到新都县民政局想见一见彭萃,但 都没见到。县民政局一位科长说,怕彭萃见了彭先忠后再次分离产生更大的刺激,所以只好硬下心肠不让他们“父女”相认了 。

  广东的温先生替彭先忠交了罚款后,新都县民政局仍然不允许彭家把小彭萃接走,也不同意彭家提前办理收养手 续,仍表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彭萃的亲生父母未相认后,彭先忠夫妇方可申请收养。到目前为止,彭萃的亲生父母仍未出现。

  9月16日上午,记者与四川新都县的彭先忠取得了联系,他激动地说,他与妻子都好想好想小彭萃,经过努力 ,上星期终于接她回家玩了两天,中秋仍想与她共度佳节。

  文/本报记者钟佩(音)璐  图/邓凯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羊城晚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