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检察日报 > 新闻报道
 


储户挂失慢 银行错付钱--赔偿50%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22日 09:59 检察日报

  蚌埠一存款纠纷案有果:银行赔偿储户50%存款损失

  本报讯:近日,由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储蓄存款纠纷案终有结果。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的调解下 ,储户张跃金终于讨回了说法。

  1997年7月11日,安徽省五河县城关居民张跃金发现自己账号为“5368”的活期存折不知何时丢失, 即前往储蓄所挂失,但被告知该存折上的1.2万元存款已于7月6日被名叫王秀侠的人支取了9000元。经核查,取款单 上填写的账号为“5366”,与存折账号不符,张跃金要求工商银行五河支行赔偿未果,遂将对方告上法庭。五河县法院经 审理认为,在此案中双方均有过错,判决工商银行五河支行付给张跃金6300元。该行不服,上诉至蚌埠市中级法院,该院 以“账号不符不导致银行拒付”为由,作出“撤销原判,驳回张跃金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张跃金为讨回说法,向安徽省五 河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五河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在账号不符的情况下支付存款,具有过错。工商银行五河支行应承担 过错责任,遂以“终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建议蚌埠市检察院提请安徽省检察院抗诉。近日,经安徽省检察院抗诉,张 跃金在讨回说法的基础上,同意蚌埠市法院的调解,愿意承担50%的存款损失。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检察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