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广州日报 > 新闻报道
 


许多非婚生子女父母不尽抚养教育职责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4日 16:09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洪权、 通讯员高穗生)“刚分开时我没坚持要抚养费,让他凭良心做,现在想要了,他单位也不 肯告诉,人也找不着。”邓女士带着5岁的孩子日前到市妇联投诉其前男友吴某。像邓女士这种情况,在市妇联接访日几乎每 次都能遇到。随着离婚率上升、婚外情、未婚同居、包二奶等非法、病态两性关系的增多,家庭的平静与祥和受到严重冲击, 由此引发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已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未婚姘居富则包贫则抛

  本在家庭中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呵护备至的小皇帝,一旦父母离异,其地位一落千丈,沦为小累赘,有的父母对其 应尽的抚养义务往往得不到落实。如一对夫妇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携带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50元。由于离婚前两人积怨较 深,女方一离婚就帮女儿改姓自己的姓,报复心理较重的男方得知后,便将抚养费每次故意寄到幼儿园给孩子收,使女方每次 到邮局取款则需请幼儿园出具证明,麻烦一多令女方很尴尬,后来女方干脆不去拿钱了。这其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男女青年 法律意识淡薄,或受西方“性解放”的影响,把婚姻当儿戏,未婚同居生子,一旦双方感情破裂,不少子女的抚养便成了问题 。如本文开头所说的邓女士为抚养费投诉其前男友亦即小孩的亲生父亲一事,便很典型。另一种是一些色欲熏心的已婚男子与 贪图享受的未婚女性纠缠到一起,姘居生子。而受经济条件影响,有的人富则包、穷则抛,不给“二奶”和孩子生活费。如一 位四川舞女长期被一老板包起来,生下一子。近来老板生意不好停止供养,女方抱着孩子到妇联投诉,妇联同志告知其就抚养 费起诉孩子生父,经调解,那老板要分期付给舞女母子7万元。但给了第一期抚养2万元后,男方便无影无踪了。

  抚养费千辛万苦讨不到

  对于长期不给抚养费的案件,虽说法律有强制性给付的规定,但许多法院的判决书犹如打“白条”。因为,有的人无 固定单位,不好查清其真正的经济收入;有的则下落不明找不到人;有的是下岗、失业或病残无力支付。这样就使孩子的监护 人不但拿不到一分钱,还要支付诉讼费,到头来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孩子身心均有障碍

  以上现象造成的危害是显然的。夫妻离异或男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一方带孩子经济收入少了,生活本已困难,另 一方再不给生活费,生活必然更加困难,孩子生活质量下降是自然的,其结果必然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有的孩子患病得不到 及时治疗,有的孩子长期营养不良,生长缓慢。其次,造成子女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如一位在单亲家庭成长的15岁少年, 在一次途中看到一对恋人很亲密,顿时心态失衡,掏出小刀向两人刺去。他的杀人动机非劫色劫财,只因他看到那对男女那样 亲密而自己的父母形同陌路,要发泄内心不满,令一对无辜男女遭到飞来横祸。再次,辍学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父母不给或拖 欠抚养费,使抚养方生活困难,孩子交不起学费,被迫辍学;有的孩子因父母离异而遭受歧视,精神压抑,厌学辍学。如一对 夫妻离异,法院判男方给孩子生活费每月2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孩子考入大学时,恰逢其母下岗,父亲则以孩子已满18 岁为由拒付抚养费,孩子无奈退了学。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广州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