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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为何不降反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8日 04:30 中国青年报

  厂家多 生产多 竞争激烈

  实习生 袁正兵

  “缺什么不能缺钱,有什么不敢有病”。这句话流露出普通老百姓对今天药品价格过高这一不正常现象的一种“ 无奈”。

  药价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热门话题。据国家物价局8月份的统计,在全国平均物价连续22个月下降的过程中 ,药品是仅有的几种零售价格不降反升的物品之一,且涨价幅度很高。

  药价是怎么涨上去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医药业的发展也相当快。全国制药企业从70年代中期的100余家增至现在的15 00余家,这就使得医药产销间的结构矛盾充分暴露出来,产品供大于求,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据统计,1998年,片剂、 胶囊等5大常规品种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只有40%—50%,生产能力严重过剩使药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然而互相竞争的 结果却是药价一路飙升。

  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蔡所长指出,从理论上讲,在医疗药品市场上,医生应是消费者的代 言人。但是,在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长期不完善的情况下,随着财政补贴的逐年萎缩、劳务收费水平偏低,迫使医疗机构将其补 偿重点放在药品加成收入上——多开药、开好药、增加药品的差价收入。这样,生产厂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其产品的让利 空间,使用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利用非法促销手段,与医疗机构联手拉动医疗药品费用上涨。于是医疗药品市场的作用机制出 现逆反现象,竞争的结果不是降低价格,而是使价格在竞争中越抬越高。高价格带来高回扣、高利润,加上消费者中存在“高 价药疗效好”的观念和心理误区,还有公费劳保医疗享受者个人经济意识淡薄……多方利益驱动的结果,使得药品费用持续上 涨,居高不下。

  蔡所长说,在1990年以前,国家对药品的审批控制十分严格,从产品报批到价格审定,从销售方式到药厂生 产,所有环节都由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统一规范,这一时期医疗费用上涨还不算离谱。1990年以后,国家将审批权下放到各 省市。从此各企业只要动脑筋、找路子、想办法就能搞到批文,药品价格一下子提升了不少,且越提越高。等到国家发现药价 失控,收回审批权限时,药价已涨到天上去了。

  8月11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全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电话会议,提出了专项治理的阶段性要求:清 理整顿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规范医药价格行为。

  可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的专家却说,医疗药品市场具有特殊性,生产过程比较复杂,技术性较强,物价部门很 难确切掌握各类药品的真实费用消耗,对药品的报批价格不能实施有效监控,企业有机会将广告宣传费等计入成本,使药品名 义成本高于真实成本,形成产品销售的让利空间。

  有关人士称,在药品涨价中还有一种“新”戏法,将旧药换个新包装,改个新名字,于是几毛钱的药转眼间就变 成了几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钱的药。

  据调查,90年代以来,全国医疗药品消费总额以平均21.4%的速度递增。其中,医疗机构处方用药和社会 零售药品消费额年平均增长19.7%和41.1%,人均医疗药品消费水平年平均增长20%,卫生部门每门诊人次和每床 日药品收费水平平均年增长22.9%和25.2%,我国医疗药品消费总额占卫生总费用比重达50%以上。

  药品费用上涨是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定价等各环节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有合理的因素,如人口增加及人 口老龄化、疾病模式的转变、医学科学进步和医疗消费水平提高等。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如药品使用不当、进口药贵重药使用 过多等药品消费问题;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过乱,造成流通费用过高,层层加价等流通问题;药品生产过剩造成过度竞争、引发 药品回扣等问题;药品定价不合理及价格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药价定得高,无非是为了赚钱。那么,

  钱都让谁赚去了

  国家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曾对药品利润到底有多少,在生产、销售和医疗之间,药品利润如何分配等问题做了 一个专项调查。

  调查显示,三、四类新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中有相似的经营行为,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最近几年, 这些药品的销售额已占城市医院药品销售额的40%。在一些大城市的大医院,进口药竟占50%以上,合资药占30%左右 ,普通药品只占20%以下。调查还显示,进口药、合资药和新药是赚钱的品种,多数普通药品则是赔钱的品种。

  比如,××沙星注射液出厂价每支24.71元,批发价30.50元,零售价35.07元。

  某市医药公司供应给医院的价格为25元,医药公司给医院的折扣率为18%。而医院从制药厂直接进货,实际 供应价仅为3.5元。

  因此,出厂价是实际供应价的7.06倍。卫生部专家指出,如果按照工业利润上限剔除药厂正常利润35%, 且假设按供应价供货药厂不赢利,那么,出厂价—正常实际供应价—正常工业利润=虚高定价,本例虚高定价为:24.71 -3.5×(1+0.3%)=19.99,是实际供应价的5.7倍。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医院从医药公司进药,得到18%的折扣,其余绝大部分利润留在了药厂或转移到了医药公 司和零售药店等流通企业;药厂和医药公司为了促销,还通过给医院和医生折扣让利甚至给高额回扣、行贿等手段,使一部分 虚高定价的好处转移到医院和医生手中。如果医院直接从药厂进药,虚高定价的好处大部分被医院得了。一般来说,进口药、 合资药和国内药厂生产畅销新药,给医院的折扣率均在20%左右。对普通药品来说,情况又是如何呢?

  比如,青霉素针剂由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为:每支出厂价0.47元,批发价0.58元,零售0.67元。

  某省医药公司供应给医院的价格为0.42元,医药公司给医院的折扣率为27.6%,比一般折扣率高出近1 0个百分点。

  青霉素是普通药品的代表。由于竞争激烈,药厂不仅低于出厂价销售,还往往低于成本价,其低于成本销售所损 失的利润,流失在药品流通领域和医院。因而在药品生产卖方市场早已形成的情况下,药厂将出厂价一压再压,它们并没有从 药品暴利中获得多少,反而颇受其害。这也导致许多国内企业效仿合资药厂,通过改变药品商品名、改变包装、改变剂型或改 变中成药配方等方法,将普通药“开发”成“新药”,按高定价、高折扣的方式进入市场,形成药品市场中“竞争导致药价越 来越高”的反常现象。

  人吃五谷杂粮,不可能不生病。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也必将对药品市场进行管理。在老百姓药品降价的呼声中 ,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要从整体利益出发,共同致力于解决药价问题。人们急切盼望:

  把药品价格降下来

  卫生经济研究所的专家们指出,要改变目前的药品消费格局,解决好药价过高问题,必须从以下4个方面努力。

  1、深化改革,实行医药分开。医院只治病不许卖药。今年7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发出一系列文件对药品消费市场进行整顿与管理。医院有指定药店,病人可以拿着医院的处方到指 定药店购药。医药分开已开始走入药品消费市场。

  2、加强管理,完善药价体系,实行按药品性质分级管理,并加强物价监督力度,禁止出现哄抬药价的情况。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必须到工厂去核实生产成本,防止企业虚报成本,造成虚高定价。对非基本治疗药品和高价位 的药品实行低差率,对基本治疗药品和低价位药品实行高差率,鼓励医疗单位用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

  3、严格审批,综合治理整顿。对制药行业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动真格、加快结构调整,新办企业需全 方位达标方可准许生产,鼓励工商企业实行总代理总经销。品种结构调整实行总量控制。

  4、强化监督,严惩不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者,要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药品流通监理管理办法》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是建立、完善药品监督 管理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监管和整治药品市场的具体措施。

  专家们强调说,药品消费不单纯是一种买卖关系,由它引发的药价问题,涉及到中国长期以来的医疗体制及整个 社会的利益分配体制。因而要彻底解决药价过高问题,出路还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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