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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去年9月份,在某科研所工作的刘先生和他的同事按照我市的房改政策交清了全部产权购房款,但房屋产权证书至今还没拿到手。刘先生不解:房产证是没有办下来,还是被单位“截留”了? 该科研所领导对此认为,由于该所主要从事科研工作,职工75%以上都是科研人员。产权证发放到个人手中,如出现“跳槽”,会带走无形资产,影响所里正常的科研工作。另外,要是职工将房产转手卖了,会给其房产管理带来难处。当记者问何时将产权证发放给职工,该所领导表示,必须研究研究,该发时一定就发。 市房产交易中心的有关负责人称,建设部对此类问题早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妨碍个人住房产权登记工作,也不得扣押个人住房产权证。属于自己的房屋上市交易,任何单位无权阻拦。如果参加了房改的职工都是“有房无证”,放开房屋的二级市场又从何谈起?(本报记者那剑波) 我看跳槽 年过四十慎跳槽 心理咨询实录:我到底该不该跳槽? 分析:跳槽后所购房该不该交 外企白领跳槽出现回流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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