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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妇儿医院感染事件开庭 46人索赔268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6日 06:16 北京晨报

  晨报广东专讯:备受关注的深圳妇儿医院院内感染损害赔偿纠纷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两年前在手术中感染非结核分支杆菌的李苗英状告市妇儿医院及深圳市惠泽医疗用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昨天在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原告李苗英已移居美国,无法到深圳参加庭审。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了同类被感染者的46宗起诉,向妇儿医院和惠泽公司共计索赔2681.0975万元,而首宗开庭的李苗英案索赔金额达303万元。

  46名原告于1998年4月至5月间在深圳市妇儿医院求医,分别在剖腹产、妇科、儿科等手术中感染非结核分支杆菌,致使手术切口久治不愈,接受针药、清创、手术等治疗长达半年以上,身心遭受极大伤害。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仅1岁半,绝大部分是二三十岁的育龄妇女。

  依据深圳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妇儿医院严重院内感染事件鉴定结论书》,46名受害者将错误配制消毒液的妇儿医院和未标明消毒液浓度的惠泽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感染及由此引起的全部治疗责任,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46名原告的索赔金额由7万余元至300余万元不等。原告李苗英称自己是“受感染者中最重的一例”,自1998年6月发现感染返院治疗开始,她经历了长达9个多月的临床治疗,“精神多次濒临崩溃,身体免疫力全线下降”。她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据了解,感染事件中的受害人从1998年10月开始就准备向法院起诉,法院以“共同诉讼不便于审理案件”为由,要求大家分开独立起诉。自1999年4月至2000年1月,福田区法院分别受理了这46宗起诉并单独立案。这次感染事件中共发现感染病人166例。据记者了解,除46人已向法院起诉外,已有至少20多人通过律师或自己同妇儿医院达成协议,获得51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偿”,他们在协议中注明,保留追讨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另有相当数量的被感染者密切关注着此案的审理,以此决定用何种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王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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