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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女青年无处开证明无法当新娘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6日 14:21 中新社

  中新社武汉四月二十五日电:湖北省武汉市二十九岁的女青年廖某欲和三十三岁的未婚夫喜结连理,却因无处开婚姻状况证明,自去年夏天至今仍难结良缘。

  一九九七年,廖家买下武汉洪山卓刀泉路科技小区一套房子,户口也随之迁到珞南街。去年夏天,廖某与男友去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申领结婚证时,工作人员让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法规定,婚姻状况证明须由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廖是个体户,无法获得单位证明。因居委会没成立,廖找到珞南街办事处,有关人员让她找开发商。廖在办事处、开发商、区民政局间往返一年,至今未果。

  该区民政局让她自想办法,街道办事处让她找开发商,说区政府去年十一月就批准小区自建居委会,但开发商“高创房地产公司”不愿提供新居委会办公场地、人员和经费,居委会办不起来。

  “高创公司”说物业管理现已转交“春泰公司”。“春泰公司”则称,三月一日才接收科技小区,建区居委会尚需时日,并且申明,作为物业管理公司,他们并无组织居委会的职责。

  据《长江日报》报道,廖所在的科技小区总居住户为四百七十户,已有三百多户入住。目前居民办计划生育指标、孩子上户口入学等,凡需居委会开证明的都成了难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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