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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卖淫“内外有别”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4月30日10:55 法制日报

  德国宪法法庭近日裁定,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若未领取工作许可证就不准工作,即使是当妓女也不准。

  一名22岁的保加利亚女子在德国卡尔斯鲁厄当妓女被发现,并因触犯居留规定而被法庭判处罚款。该名嫁给德国人的女子辩称,有关法律在阐述禁止“有收入的工作”是否包括卖淫这点模糊不清。一个低级法庭不同意该名女子的辩词,宪法法庭裁定维护该法庭原来的判决,因为在德国卖淫是合法的。(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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