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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当三陪 父亲是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08日04:57 东陆时报

  女儿当三陪,不足为奇,但作为父亲却在卡拉OK厅包房里嫖自己亲生女儿,这确实属于天下少有的奇闻。此事发生在云南省镇雄县一家歌舞厅。

  女儿名叫宋红(化名),出生在镇雄县大湾镇,今年18岁,身高1.60米,眉清目秀,苗条婀娜,长得十分标致,在整个镇雄街上算数一数二的美人。其母是村办小学教师,其父宋启明(化名)是一名乡村干部。这本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家庭,可好景不长。1994年,宋启明离职进县城在一家公司当职员,因工作能力强,加上敬业尽职,很快被委以重任,提升为部门经理。宋启明有了地位和金钱后,象换了个人似的,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这样苦了他的妻子和女儿。1996年,实在忍受不了的妻子和他离了婚。这对从小自尊心就很强的宋红来说,无疑是一个残酷的打击。受此打击后,可能是出于对父亲的报复心理,宋红学也不上了,开始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1999年,宋红到县城一家歌舞厅当三陪女。

  今年3月26日的晚上,宋红在歌舞厅陪了几个客人,因为酒喝多了,迷迷糊糊地在包房里睡着了。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走进这间包房,见有个女的睡在里面,便象苍蝇嗅到臭肉一样凑了过去。当宋红睡眼朦胧地睁开眼,见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趴在自己身上,便愤怒地将身上的男人推开,拉亮灯一看,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她伤心地哭了起来,可宋启明竟厚颜无耻地掏出一叠百元钞票,说什么用于补偿,并恬不知耻地说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宋红一把将钱撕得粉碎,冲出歌舞厅。可这禽兽好像没事一般,又搂着其他小姐走进了另一个包厢……本报记者赵道顺夏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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