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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高翔)昨天,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特殊的民事索赔案:在去年轰动珠海的“五月花餐厅爆炸案”中的一名死者的父母,将五月花饮食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去年10月24日傍晚,位于珠海香洲碧涛花园的五月花餐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死者中一名是8岁的男孩龚顾皓,另一名是餐厅服务员(本报曾对这一事件作过详细报道),1个多月后,此案告破。 今年3月,死者龚顾皓的父母提起诉讼,向五月花公司索赔40多万元。 “五月花”聘请了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律师认为,本案原被告其实都是受害者,“五月花”所受的损失并不低于原告。客人可自带酒水,这是餐饮业的经营惯例,餐厅不可能像机场安检那样检查顾客。经营者当然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但这种职责是有限度的。在本案中,餐厅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原告索赔的途径,应该是向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表示愿意调解,被告则一口回绝。 相关报道:珠海“五月花”餐厅爆炸案破获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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