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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用留有残血的吸血管给1岁幼童小知(化名)抽血。小知将省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昨日,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代理人李某称,去年8月5日,其子小知在省妇幼保健院门诊部查血,他发现检验员李进使用的毛细吸血管中留有残血,当即提出异议。但李进未加理会,仍在小知指尖处抽血。 事后,为查明小知是否因使用了不干净的吸血管引发感染,李某带着儿子先后在多家医院检查。尽管最终检查结果显示无碍,但原告认为被告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已损害其生命健康权,要求被告赔偿为检查付出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9万余元。 省妇幼保健院昨日在法庭上承认:李进使用了带残血的吸血管。同时辩称,李进使用的吸血管是一次性的,管中有残血是李进操作失误所致,不是故意重复使用吸血管。院方认为小知并未被感染任何疾病,只愿支付原告医疗费400余元,其他费用概不承担。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见习记者杨兵通讯员洪发) 相关报道:妻不忠夫状告 第三者赔偿50万 大学生刘兵状告母校天津轻院引发争论 一储户从银行取出“变造币” 状告银行被驳回 广州浪奇状告一股评人士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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